首页>财经法规>地方税收法规>其他税收法规>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征管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101号
2000-9-29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