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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两权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者:薛淑敏 上传时间:2008-11-25

  “两权监督”工作即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全方位、多层面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将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和形象建设等重大问题。笔者认为,做好“两权”监督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建好一套规程

  “两权”监督工作是坚持“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务好”,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党廉、纠风“三项建设”的保障措施。只有建好规程,立好规矩,才能使“两权”监督具有可操作性。为此,应按照“事权项目、权责依据、具体环节、运转程序、违规责任、直接责任单位、监督责任单位”等方面设置一套严密的监督工作规程,为实施具体监督行为提供一套较好的运作依据。

  二、明确两类责任

  要实施责任追究,必须首先对违规责任和责任人加以明确,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有明确的界定。责任人应按行政隶属关系确定,坚持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事权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所履行的事权负直接责任,直接管辖事权岗位的为第一监督责任人,相对行政隶属关系每上升一个管理层次分别为第二监督责任人,依此类推可逐一明确各岗位的直接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对根据责任大小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三、确保四个到位

  (一)认识到位。必须加强学习和宣传,自觉地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税,依法行政”高度上来。要自觉克服“两权”监督有碍思想解放,有碍开拓创新的错误认识和行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质,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践行地税核心价值理念。

  (二)领导到位。加大对“两权”监督的领导力度是搞好“两权”监督的关键,领导干部除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两权”监督工作外,更重要的是要自觉接受“两权”监督,发挥领导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三)工作到位。第一必须完善好“两权”监督工作规程,规范“两权”行使行为,以能简易行、便于操作为度。第二必须加强管理和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承办管理和考核事务的机构和人员等。

  (四)责任追究到位。主要采取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并举,进行责任追究。

  四、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

  把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三种手段综合运用,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所自身的内部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突出连带责任,调动分管领导和中层科所长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形成分管领导抓中层科所长,中层科所长抓一般干部的落实机制。

  五、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约束

  两权行为是否规范,与一把手的表率作用有直接的关系。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中一些重大问题,诸如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税案件的查处、罚款的比例、欠税的审批等,最终都要由一把手来决定。在两权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影响和干扰。因此,一把手一定要加强自我监督,把自己的两权行好用正。

  六、强化纪检部门专业职能

  (一)拓展职责范围,变“零打碎敲”为整体筹划

  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对两权监督做了许多工作,但多是就某个方面、某项工作去抓,往往是哪里有举报就到哪里查,哪里出了问题就追究哪里。要改变这种状况,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扩展视野,把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两权活动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纳入监督的职责范围,统一谋划,全面部署,做到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深化廉政教育,变“大轰大嗡”为贴近实际

  要改变廉政教育一个标准,不切实际的状况,使教育深入到两权运行的各环节、各岗位。在抓好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等共性教育的同时,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使每项教育都能有的放矢,触及思想。如可以结合业务培训,运用黑力力等税务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大家立场坚定,算好“四笔帐”;运用王全录、薛伟等税务违法违纪案件,要抵御诱惑,不能心存侥幸触犯法律。通过警示教育,强化领导及干部事前事中的提醒和督导,做到警钟长鸣。

  (三)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

  应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视野,并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让纪检监察干部接受更高层次的业务技能培训,以更好地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同时选调一些精通税收业务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使其不但熟悉本职业务,而且还懂得税收业务知识,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善于发现和解决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实施全方位监督机制

  对内,一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二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三要加强对征收一线的监督。对外,一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二要坚持落实和完善以文明办税“八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承诺制度,实施阳光办税工程,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抓住主要矛盾,变“事无巨细”为重点突破

  对两权的监督进行通盘考虑、全面部署是必要的。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受人员、精力等因素的制约,很难做到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都实施有效监督。尤其是在税收执法权的运行中,要通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重点部位的监督,起到一种震慑作用、辐射作用,带动整个监督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