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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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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系统适合陕西省直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
2、陕西省财政厅认可会计人员通过本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
3、(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习相关内容后,由财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咨询各售卡点。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领先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最佳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陕西继续教育学习卡具体购买地址如下:
市中心:钟楼案板街吉庆巷内20米路南
小寨:小寨十字金鹰国贸大厦18层1809室
长安区:韦曲长安南街230号(兴国中学对面)
西高新:高新路新汇大厦(火炬大厦对面)B座14层
东郊:1、东关柿园路中段永宁小学院内大众科培
2、胡家庙十字往东工人文化宫院内
西郊:1、西关正街151号四楼(西安市第五医院对面)
2、团结南路丁字口兰航招待所302室大众科培
北郊:北关十字华润万家北邮电大厦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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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财政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便会计人员的学习,陕西省会计学会培训中心和中华会计网校推出陕西省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开设“新会计准则(上)”、“新会计准则(下)”和其它网上课程。
学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学满规定课时并通过由财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后,由陕西省会计
学会培训中心负责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单》。
陕西地区学员每年度学习费用为120元/人(不含上网费用)
咨询、服务热线:(029)86690156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
| 课程内容 |
课程讲座 |
课时 |
服务说明 |
| 新会计准则(上) |
讲座 |
24课时 |
·报名咨询电话:029-86690156
·如果您在使用网校课件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 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10-82318888 |
| 新会计准则(下) |
讲座 |
22课时 |
| 课程介绍 |
新会计准则课程:
本课程根据2006年2月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0月末发布的应用指南制作而成。本课程专门聘请国内知名学者、专家教授,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新旧变化、应用处理、国际比较及由于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盈亏影响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讲授,是广大财会人员适应时代要求,跟上时代步伐,迅速实现“转型”的最佳途径,也是财会人后续教育的课程之一。
新会计准则(上):
课程章节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新会计准则(下):
课程章节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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